早期西方学者从税收公平原则出发,主张实行累进税的观点。补偿说认为实行累进税,以解决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平。这种观点认为,一方面,由习惯、经济及历史等原因,社会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上存在着不均和不平等,政府应对此予以调节,采用累进税来矫正分配不公,以达到补偿的效果。另一方面,从税收参与分配的环节来看,以前环节征收的消费税是不公平的,消费税对一般消费品征税。使穷人负担较重而富人负担较轻,因而在对所得征税环节就应实行累进税,使富人负担较重,穷人负担相对较轻,从而实现补偿,以达到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