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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986379/201203-00008
信息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2-03-01
信息格式:
 HTML
关键词:
 
名称:
 2012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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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大将胜利召开,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牢牢抓住税收管理转型升级主线,始终遵循依法行政基本准则,继续坚持“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统筹做好“两篇文章”,大力推进“三和”地税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税收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一)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将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会议精神为引领,结合实际,精心谋划部署落实地税工作,扎实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通过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广大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努力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服务。

二、依法组织税费收入

(二)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片面追求收入增长速度而收“过头税”和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

(三)加强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探索建立征管考核制度,强化征管质量监控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开展收入质量评价,加强质量监控。

(四)深化经济税收关联性分析。扩大数据来源,规范数据指标口径和应用,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经济税收对比分析和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源监控。利用重点税源监控等数据开展税收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充分利用税收数据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强化社保费等基金费征收管理。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条例办法,健全社保费征收制度。积极参与社保费预算管理,推进扩面征收,强化预算执行。完善社保费基础数据,推进管理精细化。适时启动社保费缴费告知工作,推广费银联网等征缴方式。统筹做好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工作。

三、推进依法行政

(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规范重大案件审理,落实助理审理员制度,定期开展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工作。开展税收柔性执法试点及推广工作。全面落实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标准,重点规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推进税收执法示范点工作。

(七)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检查,统筹实施税收综合督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执法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加强和改进税收法制员工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深化税收宣传。实施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强日常税收宣传,发挥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安徽地税》内刊的宣传阵地作用,密切与各主流媒体沟通合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高度重视涉税舆情引导,实行涉税舆情分级、分类动态监测,加强分析研判,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强化税收政策研究落实

(九)认真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积极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好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后续业务管理。加强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严格执行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全省煤炭行业地方税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密切部门合作,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联动改革任务。

(十)努力拓展税收政策空间。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优势,促进皖江示范区、自主创新试验区、皖北皖南皖西等各区域协调发展。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措施,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制定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办法,区分行业类型,分类施策。支持黄山国家首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落实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及时落实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完善政策服务措施,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落实鼓励就业再就业,促进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和改革等税收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和跟踪问效。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重点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经济税收影响的专题研究。开展结构性减税政策导向研究,实施分税种、分行业、分项目税收政策研究,加强分析研判,就用足省级政府税政管理权限提出建议。逐步建立税收政策研究工作机制,增强研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分类分项建立减免税统计台账。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分析,开展执行效果评估。

(十二)细化税政管理。强化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财产行为税税源管理。完善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规范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和税收优惠事项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全面接手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开发完善征管软件,制定操作规程,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征管行为。以非居民税收管理为重点,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五、改进纳税服务

(十三)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操作规程》,逐步统一规范办税服务流程、内容、标准、时限。扩大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试点范围,适时全面推广。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评选。深化“办税服务厅实践日”活动。

(十四)升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按照“全国统一、两级集中、远程座席”的要求,探索研究建设省局集中、与国税联网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完善热线服务功能,提升人工座席即时答复水平。加强宣传,增强纳税服务热线的社会知晓度。

(十五)创新纳税服务举措。调整丰富“一对一”服务对象和内容,改进和完善服务手段。探索社会化纳税服务方式,推动建立纳税人维权组织。完善热点问题定期收集和报送制度,推动咨询服务与业务工作融合,提高咨询答复的准确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积极推行个性化税收政策辅导与咨询服务。 

(十六)完善纳税服务制度。探索完善与国税合作机制,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办税服务、纳税咨询、纳税人维权、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制定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强化纳税服务监督。

六、创新税收征管

(十七)巩固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按照转变观念、明确思路、突出评估、强化支撑的要求深化试点工作。整合纳税服务资源,规范分类分事项管理职责,强化纳税评估职能,实施集约稽查,适时调整优化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统一运行模式和管理程序。重点抓好合肥、马鞍山和宣城3市及芜湖县的试点工作。鼓励其他市县积极探索跟进。

(十八)逐步建立税源分级管理机制。明确省、市、县、基层各层级的税源管理职责,逐步建立纵向联动、分级管理机制。强化县局以上机关的实体化职能,逐步实现县级机关与基层分局税源管理职能一体化。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监控分析和税务稽查等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的业务适当上收,集中资源,做实做优。

(十九)深化信息管税。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通力协作的综合治税机制,拓宽渠道,获取第三方信息,着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创新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监控分析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和应用,提高管理质效。

(二十)大力推进纳税评估。建立以纳税评估为核心的征管机制,改变征管工作过多依赖个人力量的状况。全面应用初步评估软件,试点单位要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机构或团队,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专业评估,并探索建立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模型和方法。省局统筹完善初步评估软件,开发专业评估软件。(二十一)积极推进行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完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税收政策落实机制,推进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健全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完善税收征管办法和工作机制,推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规范小微企业管理,规范个体税收核定。严格普通发票管理,完善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发票管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

(二十二)强化税务稽查。改进稽查方式方法,推进分级分类稽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有序实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继续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加大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力度。加强税收违法案件举报工作,严肃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规范稽查管理,完善以查促管长效机制。

七、着力推动税收信息化建设

(二十三)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启用省局数据处理中心。统一升级全省地税广域网带宽,建设省级数据集中处理平台。完善提升省级数据存储大集中。组织开发省级大集中应用软件,建成融核心征管系统、税源管理平台和网上办税平台为一体的综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适应省级征管数据大集中要求,完善征管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十四)推广网上办税。全面推广网上申报和电子缴税,加强纳税人自助办税设施建设,推行POS机刷卡缴税,网上申报覆盖所有企业纳税人。加强“网上税务局”建设,建立全省集中、统一的网上办税服务门户,逐步实现税务登记、税费申报缴纳、涉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信息查询等网上办理。

(二十五)加强运维和信息安全管理。继续大力引进和用好信息技术人才。推行税收信息化应用能力等级考评,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基层分局计算机管理员和信息安全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推动运维管理体系建设。

八、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二十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五好”班子创建。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实施领导者培训工程,重点培训去年以来新进市县局班子的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

(二十七)改进领导作风。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改进班子决策行为,增强班子科学决策能力。严格层级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完善落实联系点制度,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与一般税干的谈心活动,注重解决干部的思想问题。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推动复杂问题解决和矛盾化解。

(二十八)完善领导干部选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干部选拔标准和任职条件,选准配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注意从基层一线选拔领导干部,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坚持市、县局主要负责人定期交流制度,实行市、县局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工作定期调整制度。

(二十九)严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省局领导与市局班子成员谈话制度。综合运用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形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九、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三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主要环节,深入抓好落实。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任务分解。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三十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意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多样化。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继续开展主题教育。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以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争创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十二)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构建以风险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以信息化为网的“点、线、面、网”动态立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内控机制建设。

(三十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大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及《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规定,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信访监督办法,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工作,严格对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督,坚决整治以税谋私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贯彻《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责。严格规范津贴补贴管理。改进暗访工作,强化暗访结果运用。深化政风建设,积极参加政风评议,畅通外部监督渠道。

(三十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排查机制,提高自办案率。加强对市、县局案件查办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实行案件查办工作首查负责制。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加强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堵塞制度漏洞。

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三十五)实施“双百双千”工程。制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力争到2015年底,全系统拥有200名在税收工作某一方面具备专长的领军型人才、2000名基层复合型人才和业务能手,分级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十六)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分类分层次统一开展大规模培训,突出抓好对一线执法人员和办税服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力争培训2000人次。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增强培训实效。依托安徽省干部在线教育平台,开发具有地税特色的教学内容,全面推进在线学习。深化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继续开展“书香伴税行”活动,推动全员读书学习。

(三十七)加大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省局、市局、县局三级人才库,探索实施人才分类管理,加强人才库人员培训。开展税收法制、所得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内部审计、会计电算化、内部行政管理等专题的业务培训,并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统考、能手评选等方式,发现和培养各类业务骨干人才。采取鼓励措施,引导干部职工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继续依托省内外高校,培养法学、财会和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的高层次人才。

(三十八)规范教育培训管理。建立考学、奖学、促学机制,探索建立考、用结合的用人机制,将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与取得相应资格同干部任用相衔接。实施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加强培训质量评估。实行公务员任职培训申报制度,省局重点组织晋升科级以上职务公务员的培训。规范外出培训审批备案管理。建立系统师资人才库,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培训、管理、考核和服务。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应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干部学分制考核管理。加强系统培训基地建设。

十一、加强系统建设

(三十九)加强系统党的建设。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提高系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继续推进效能建设向机关单位和基层分局延伸。

(四十)推动激励机制建设。推进系统干部交流,探索在县区建立农村分局与城区分局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制度。开展从基层遴选人员到同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工作。开展全省地税系统优秀公务员表彰活动。建立完善离退休工作制度。

(四十一)深化地税文化建设。以推进“三和”地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地税文化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道德和法纪教育,引导广大地税干部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

(四十二)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按照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的要求,丰富完善“四个现代”内涵,引导和激励基层税干投身税收管理创新实践。选树创建标杆,坚持典型引路。调整充实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管理监测,持续提升创建水平。

(四十三)完善行政后勤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加强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工作,落实项目执行责任制。开发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库。规范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和日常使用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严格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和日常管理。加强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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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1-24 08: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