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365.6亿元,同比减收111.2亿元,下降23.3%,剔除营改增因素可比口径增长18.9%,总体运行情况好于预期。
一季度税收收入主要特点
(一)税收收入降幅收窄。一季度,全省税收收入同比下降23.3%,降幅比元月份收窄4个百分点,收入运行状况总体良好。其中:合肥、亳州、宿州、阜阳、淮南、滁州和安庆等市税收收入降幅分别收窄16.9、1.4、4.2、4.1、6.8、1.1和2个百分点,其他各市收入降幅有所扩大;按可比口径计算,一季度税收收入增幅比元月份提高6.1个百分点,淮南、池州、安庆和黄山市同比分别下降3.9%、5.7%、2.6%和6.1%,其他各市均保持较快增长。
(二)多数税种保持增长。一季度,14个税种(含增值税)10增3降。其中: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税和契税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41.7%、26.6%、32.5%、37.7%、23.5%和49%;营业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分别减收172.4亿元、8.6亿元和0.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7.5%、40%和93.9%。
(三)各行业税收增多降少。按可比口径计算,大多数行业增长,仅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同比分别下降 21.5%、7.7%、25%、42.3%和36.2%。采矿业,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增长17.6%、17.9%、13.8%、52.2%、11.9%、28.8%、71.6%、62.4%、68.6%、33.5%。
(四)中央级收入增长较快。一季度,中央级收入81.1亿元,同比增长31.4%,高于上年同期17个百分点。地方级收入284.6亿元,同比下降31.5%,低于上年同期40.2个百分点,其中省级收入24.1亿元,同比下降17.8%,市级收入89.2亿元,同比下降34.4%,县级收入171.2亿元,同比下降31.4%。
(五)总量位次前移、增幅位次稳定。税收增速低于全国均值(-21.9%),税收收入总量列全国地税系统第11位,中部第2位,比上年同期均提升1位。增速列中部第三位,与上年同期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