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入库税收收入1074.3亿元,同比减收160.4亿元,下降13%,剔除营改增因素,可比口径增收170.2亿元,增长19.4%。
前三季度税收收入基本情况
(一)税收运行稳中向好。今年以来,全省税收收入始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前三季度,税收收入累计降幅由上半年的20.7%收窄为13%,剔除营改营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自6月开始,税收收入增速保持在20%左右。
(二)所得税增收贡献突出。全省多数税种实现增收。其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入库235.6亿元和159.4亿元,分别增长20.4%和35.9%,占税收收入比重为36.8%;增值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137.2%、23.2%、21.1%、22.4%、25.8%和39.1%;营业税和耕地占用税同比分别下降96.6%和26.6%。
(三)大部分地区保持增长。按可比口径计算,除池州下降4.7%以外,其他各市均保持增长。其中:合肥、淮北、宿州、阜阳和六安市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30.4%、25.6%、20.6%、39.8%和33.4%;淮南、滁州、安庆和黄山市增幅较低,同比分别增长6.5%、8.6%、6.6%和1.6%。
(四)部分行业呈现增收亮点。二产中工业税收同比增长16.9%。其中:煤炭开采洗选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非金属矿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和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业表现突出,同比分别增长31.8%、26.2%、44.4%、79%、85%、30.6%、24.6%和36.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建筑业同比分别下降19.5%和63.4%;三产中多数行业下降,仅批发零售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和卫生等行业同比分别增长13.2%、15.7%、18.4%和47.3%。
(五)税收总量位次稳定。前三季度,全省税收收入规模列全国第12位,中部第3位,列湖北、河南之后,与上年同期持平。总体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列全国第14位,中部第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