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5年12月17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戴克柱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主要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安徽省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充分肯定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今年3月,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严格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上旬,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专题汇报。李锦斌省长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时限要求整改销号,强化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对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采取专项治理措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省审计厅按照“深入剖析原因、依法依规纠正、促进问责追责”的“三步走”思路,以加强联系、跟踪服务为抓手,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各被审计单位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注重从根源上抓整改。在预算执行审计的组织实施、综合报告、跟踪督促各阶段,及时进行总结,分类梳理问题,深入分析根源,通过审计专报、专题报告、审计信息等多种方式,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从政策与制度层面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从根源上抓好整改。二是多种措施结合运用,注重从行动上促整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对待,要求被审计单位对一般问题“边审边改”,对突出问题限期纠正,对重要问题提请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省审计厅还对部分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三是加大审计问责力度,注重从成效上看整改。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逐条梳理问题整改情况,力求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很多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在规定时限内反馈了整改报告。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注重运用审计结果,将问题整改与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深化改革与政策落实一体化推进。审计整改的突出成效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针对预算执行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苗头问题,很多单位认真吸纳审计建议,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管理能力。据统计,这些部门共出台或修订相关制度办法56项。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率达96.8%。二是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体制改革。省直相关部门更加注重在协同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上下功夫。如清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加快政府采购执行进度、规范涉企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的整改措施,在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2016年预算编制管理中体现了积极成效。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共预算方面。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清理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部门对预算不够细化的支出项目逐个甄别清理,将清理结果作为2016年本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级次、经济科目编制,要求本级支出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下补助支出按市县、分项目编列,减少二次分配的项目数量。
省财政厅在优化集中采购业务流程的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强计划申报等前期工作,提高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环节效率。积极推进电商采购系统建设。实施定期通报制度,明确提出预算执行时序进度要求;对因管理不力、进度缓慢、不能完成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任务的单位,将核减或收回相应项目资金。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使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省财政厅已落实审计决定,收回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监狱系统人员补贴两项结转指标12223.4万元。
针对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的管理问题,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涉企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起实行全口径录入,凡涉企专项资金,包括中央基建投资和省统筹投资中涉及对企业的补助、贴息和奖励等,全部通过该系统申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预警项目的查验核实,加大现场抽查比例。重点发挥该系统的比对作用,淘汰不合要求的预警项目,避免企业多头申报、重复享受等问题发生。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省财政厅已将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纳入2015年基金预算,收回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等5项结转结余资金4063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安排。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省产权交易中心上缴了滞留的股利及利息收入293.7万元,注销了相应存款账户。省国资委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定,做到应收尽收,收支预算管理全覆盖。对“徽盐连锁”直营店建设项目支出效益不佳的问题,省财政厅责成省盐业公司认真查找原因,研究改进项目经营管理措施,督促省国资委加强省属企业预算支出的立项审核与绩效评价工作。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将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而得到解决。目前,该项基金业务办理“只出不进”,即参保个人退休、去世、出国定居时,才办理退付个人缴费。省人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该项基金进行梳理清算,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管理规范。
对少征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目前基本整改到位。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对欠缴保费的10家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8家单位已补缴到位,2家作出了补缴承诺。省医疗保险中心调整了缴费信息统计口径,对中断缴费问题进行了全面核实,已会同地税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续缴补缴相应保费。
5.省级税收征管方面。对8户企业少申报缴纳税费、12户企业201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欠税等问题,省地税局直属局通过征管程序,均已全部追缴入库。超延期未缴税款的1户企业被多方起诉,资产已被法院查封,合肥市成立的专门工作组进驻该公司,经省地税局直属局多次协调,已将清偿欠税列入清算单。
对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功能缺陷问题,省地税局在系统中增加纳税登记与税种鉴定校验、纳税人重复申报校验、企业总分机构纳税信息关联审核、电子国库报表系统数据比对纠错等功能。从今年12月起,我省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推广的“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省地税局将进一步强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6.省级政府投资组织分配方面。省财政厅在布置2016年度政府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时,明确要求专项资金无论是采取竞争性方式分配,还是综合因素法分配,都要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市县。省发改委进一步优化项目申报管理流程,督促有关部门提前谋划、加强调度,做好项目和资金衔接工作。启动2016—2018年省统筹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要求投资计划一律细化到具体项目,逐步做到滚动安排。加大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力度,对不能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提请省政府研究调整。在规定时间内转发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明确由省级配套的资金,随中央计划一并下达,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预算执行效率。对省统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分配不合理问题,省财政厅收回预算统筹使用1684.7万元,安排省发改委结转使用558.5万元。
关于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六安市政府于今年6月出台了《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该市已申报入库项目95个,总投资64823万元,部分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在2014年度的罗管闸断面水质考核中,该市水质全面达标。岳西县已安排实施6个生态补偿项目,并按要求将项目文件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备案。滁州市河东高排涝站、肥东县众兴泵站项目法人单位正在筹集配套资金,继续实施剩余工程建设,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对此进行跟踪督促。中建材(蚌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于今年6月实质性开工建设,省发改委已督促项目单位制定了具体建设时间表,做到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争取在2016年6月底前试生产。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加强黄标车数据审核工作,督促各地尽快出台实施方案,设立服务窗口,及时兑付奖补资金,保证黄标车提前淘汰任务全面完成。省农垦局的沿江泵站项目工程进度已达90%,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本完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全部竣工,正在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审计的20个省直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普遍重视,基本做到了能改即改、应改尽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金额15亿元,截至今年11月30日,已整改落实13.6亿元,占90.7%,其中纳入预算管理和上缴财政8亿元,调账处理1.2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1亿元,其余4.3亿元,主要是预算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原因造成的,如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较低、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等,相关部门已采取整改措施。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追究 2人。正在整改的问题金额1.4亿元,主要是省委党校有关房产的权证办理、省科技厅已拆除房产的核销,都需要一个过程。这些部门的具体整改情况是:
1.部门预算编报方面。9个部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编入预算、5个部门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整改落实。省民政厅将房产出租收入列入2015年度部门预算。省住建厅所属省造价管理站已将投资收益上缴省非税收入专户。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审计指出的6类问题,相关部门基本完成整改工作。省科技厅2016年度部门预算建议草案,将科技计划项目从26个整合为17个。省金融办为有效防止项目支出被挤占问题,经与省财政厅会商,调整了基本支出的经济科目。省商务厅出台了《政策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省交通厅安排的2014年度省级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已全部兑现。省民政厅加快困难家庭儿童特殊病种救助项目支出进度。省农发局将2014年未使用的省本级资金,调整用于市县项目建设。省统计局今年所有印刷业务均在政府采购定点机构办理,统一审核结算费用。
3. 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方面。8个部门及所属单位收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全部得到纠正。省贸促会已责成所属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将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省委党校、省直工委在审计期间已将相关非税收入上缴。省政府驻沪办收回所属招待所出借的账户及银行印鉴,并对原账户收支情况进行了清查。省社科联所属《学术界》杂志社已收回账外结存资金13.1万元,先期追回借出资金20万元,剩余27万元要求当事人限期归还。省文联对所属3个协会设账外账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追回了私存资金及获利款项,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4.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各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迅速整改。省科技厅要求所属单位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执行”的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出国(境)公务,必须按程序申请调整预算。省统计局将预付的会议费结余资金追回上缴省财政。省文联对所属4家协会未经报批组织出国考察活动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按规定将所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严控擅自出境。省社科联所属《学术界》杂志社已追回公款报销的因私出国费用。
5.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省住建厅所属建设服务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了拆迁补偿房产价值,已向省财政厅申请登记入账。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有关资产补记入账,印发了关于加强软件资产管理的办法。
6. 部门决算草案方面。相关部门单位对决算草案审签查出的问题,已商请省财政厅进行调整。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编报及审核、批复等工作,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决算草案编报质量。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级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从体制上、机制上全面加强整改。省住建厅多次开展实地督查,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年底对地方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力的地方,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具体整改情况是:
1.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方面。9个市县少筹集资金、6个市县挪用资金、3个市县资金闲置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如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违规提取的管理费用3538.8万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淮北市加快工程进度,计划今年12月20日前将公租房补助资金11904万元拨付到位。
2.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6个市县土地供应与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已全部纠正。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大部分市县已完成整改工作。136个项目已补办相应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池州市政府已督促江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尽快办理15个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手续。
3. 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16个市县1066户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问题,已完成整改1058户。30个市县1010户未按规定及时退出问题,已完成整改954户。淮南市已追缴13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的住房补贴及清退住房,对涉及人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个小区的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的问题,有56个小区已整改到位。关于已竣工保障性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各地正在抓紧整改。如蒙城县4522套已竣工的配套公租房,因小区还原房还未验收,计划于今年底前一并完成房产证办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强化审计整改协作机制与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及时得到整改,关系到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一是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促整改的先行作用,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支持、配合。二是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由以事后纠正问题为主向以防范问题发生为重转变,由以纠正具体问题事项为主向以改进政策措施、健全制度体系为重拓展。三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调转促”的战略部署,持续强化对重点领域推进改革、重要政策贯彻执行、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以督促审计整改为抓手,着重在推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
(二)切实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和推进审计公开,是提高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举措,对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积极作用。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逐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和范围,推动实现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开的重要内容,“倒逼”整改落实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对审计结果公开后拒不整改的,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关于 “四个全覆盖”的部署,将推进审计全覆盖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国家审计主导、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审计参与,各方密切配合、功能互补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机制,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用权谁负责、谁用钱谁负责”的审计监督全覆盖责任体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到2017年,实现对省本级预算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经济责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财政重点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源等审计的全覆盖。